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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新报跑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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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12-14 02: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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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系列重要文件ღ★✿★,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报告ღ★✿★,依据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和总结新的实践经验ღ★✿★,已经郑重地将“依法治国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ღ★✿★。这是一项具有全局性ღ★✿★、根本性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决策ღ★✿★。现在ღ★✿★,我就这一问题谈一些个人的认识ღ★✿★。

  在我国ღ★✿★,实行“依法治国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ღ★✿★,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ღ★✿★。它的起点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ღ★✿★。建国后ღ★✿★,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ღ★✿★,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ღ★✿★,曾走过一条很曲折的道路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ღ★✿★,也有过重大挫折ღ★✿★,特别是经历了十年“文革”的浩劫ღ★✿★。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内与国际的历史经验ღ★✿★,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ღ★✿★。二十年来ღ★✿★,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ღ★✿★,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ღ★✿★。

  依法治国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ღ★✿★,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ღ★✿★。虽然在小平同志的著作中没有用过“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这样的提法ღ★✿★,但是他对如何通过健全法制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ღ★✿★,作了最全面最深刻的阐述ღ★✿★,从而为实行依法治国的方针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ღ★✿★。他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整套原则ღ★✿★,为我们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ღ★✿★,勾划出了一幅准确ღ★✿★、完整和清晰的蓝图ღ★✿★。

  为什么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怎样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小平同志说ღ★✿★:“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ღ★✿★,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ღ★✿★、作风有关ღ★✿★,但是组织制度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ღ★✿★。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ღ★✿★,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ღ★✿★,甚至会走向反面ღ★✿★。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ღ★✿★,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ღ★✿★,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ღ★✿★。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ღ★✿★,人们就会说ღ★✿★,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ღ★✿★,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ღ★✿★,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ღ★✿★。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ღ★✿★,毛泽东同志就说过ღ★✿★,这样的事件在英ღ★✿★、法ღ★✿★、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ღ★✿★。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ღ★✿★,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ღ★✿★,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ღ★✿★。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ღ★✿★。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ღ★✿★,而是领导制度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ღ★✿★、全局性ღ★✿★、稳定性和长期性ღ★✿★。这种制度问题ღ★✿★,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ღ★✿★,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33页ღ★✿★。)这一思想和理论ღ★✿★,后来他曾反复加以阐明和强调ღ★✿★。例如ღ★✿★,他在回答意大利一位记者提出的“如何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这一问题时说ღ★✿★:“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ღ★✿★。只有这样ღ★✿★,才能解决问题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48页ღ★✿★。)1988年前后ღ★✿★,他曾多次指出ღ★✿★:“我历来不主张夸大一个人的作用ღ★✿★,这样是危险的ღ★✿★,难以为继的ღ★✿★。把一个国家ღ★✿★、一个党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ღ★✿★,是靠不住的ღ★✿★,很容易出问题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325页ღ★✿★。同一基本观点ღ★✿★,又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272-273页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311页ღ★✿★。)我个人认为ღ★✿★,这是邓小平同志关于健全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ღ★✿★,是他的民主与法制思想的精髓和灵魂ღ★✿★。这是一个在国际共运史上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长期没有能够解决的问题ღ★✿★,是小平同志科学地深刻地作了回答ღ★✿★。很显然ღ★✿★,如果这一指导思想不明确ღ★✿★,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的任务是难以实现的ღ★✿★,其结果不可能是实行法治ღ★✿★,而只能是实行人治ღ★✿★。

  邓小平同志在上述这一治国理论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ღ★✿★,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出了一整套原理ღ★✿★、原则和要求ღ★✿★。他的民主法制思想是其丰富ღ★✿★、严谨的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ღ★✿★。它们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ღ★✿★:

  小平同志的主要观点是ღ★✿★:1.“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ღ★✿★,是工人ღ★✿★、农民ღ★✿★、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ღ★✿★,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68页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ღ★✿★,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ღ★✿★,干部只能是“人民的公仆”ღ★✿★,不能成为“人民的主人”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32页ღ★✿★。)2.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ღ★✿★,“没有民主ღ★✿★,就没有社会主义ღ★✿★,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ღ★✿★。”民主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ღ★✿★,“社会主义愈发展ღ★✿★,民主也愈发展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68页ღ★✿★。)3.发展民主应立足于制度建设ღ★✿★,要通过改革ღ★✿★,克服“官僚主义现象ღ★✿★、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ღ★✿★、家长制现象ღ★✿★、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ღ★✿★,等等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27页ღ★✿★。)4.“民主是我们的目标ღ★✿★,但国家必须保持稳定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285页ღ★✿★。)“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ღ★✿★,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ღ★✿★,要搬那一套ღ★✿★,非乱不可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196页ღ★✿★。)5.党的领导决定着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发展方向ღ★✿★。“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ღ★✿★,涣散党的纪律ღ★✿★,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ღ★✿★,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41页ღ★✿★。)(二)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制度ღ★✿★。

  小平同志的基本思想有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ღ★✿★,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ღ★✿★。它最符合中国的实际ღ★✿★,如果政策正确ღ★✿★、方向正确ღ★✿★,这种体制的益处很大ღ★✿★,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ღ★✿★,避免很多牵扯ღ★✿★。西方的多党竞选ღ★✿★、三权分立ღ★✿★、两院制的那些体制与作法ღ★✿★,不符合我国的国情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240页ღ★✿★。)2.监督制度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ღ★✿★。“要有群众监督制度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ღ★✿★,特别是领导干部ღ★✿★。凡是搞特权ღ★✿★、特殊化ღ★✿★,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ღ★✿★,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ღ★✿★、控告ღ★✿★、弹劾ღ★✿★、撤换ღ★✿★、罢免ღ★✿★,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ღ★✿★,并使他们受到法律ღ★✿★、纪律处分ღ★✿★。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ღ★✿★、生活待遇ღ★✿★,要制定各种条例ღ★✿★,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32页ღ★✿★。)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ღ★✿★,经济管理中的民主和基层民主ღ★✿★,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反映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ღ★✿★,小平同志都有精辟的论述ღ★✿★。

  小平同志提出ღ★✿★,“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ღ★✿★,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87页ღ★✿★。)并强调ღ★✿★:“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ღ★✿★,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59页ღ★✿★。)他提出ღ★✿★:“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ღ★✿★,只有一手是不行的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154页)所谓两手ღ★✿★,即一手抓建设ღ★✿★,一手抓法制ღ★✿★。从而把法制建设提到了战略地位的高度ღ★✿★。他提出ღ★✿★:“有法可依ღ★✿★,有法必依ღ★✿★,执法必严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违法必纠”的16字方针ღ★✿★,作为健全法制的基本要求ღ★✿★。他认为ღ★✿★,民主与法制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ღ★✿★。“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ღ★✿★。”“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ღ★✿★,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ღ★✿★,做到既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ღ★✿★,又能保证我们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ღ★✿★。这是一整套相互关联的方针政策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210页ღ★✿★。)

  小平同志的基本主张包括ღ★✿★:1.强调立法要抓紧加快ღ★✿★,应从实际出发ღ★✿★、实事求是ღ★✿★;“要多找一些各方面的专家参加立法工作ღ★✿★。”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46页ღ★✿★。)2.要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ღ★✿★。“必须使民主制度化ღ★✿★、法律化ღ★✿★,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ღ★✿★,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46页ღ★✿★。)“无论是不是党员ღ★✿★,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ღ★✿★。对于共产党员来说ღ★✿★,党的纪律里就包括这一条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112页ღ★✿★。)3.要贯彻法制的民主原则ღ★✿★:“为了保障人民民主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必须加强法制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146页ღ★✿★。)“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周密ღ★✿★、准确ღ★✿★,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ღ★✿★,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39页ღ★✿★。)4.要坚持法制的平等原则ღ★✿★:“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ღ★✿★,”“不管谁犯了法ღ★✿★,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ღ★✿★,司法机关依法办理ღ★✿★,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ღ★✿★,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332页ღ★✿★。)5.要保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ღ★✿★:“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ღ★✿★,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ღ★✿★。党干预太多ღ★✿★,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163页ღ★✿★。)6.要加强法制教育ღ★✿★:“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ღ★✿★,根本问题是教育人ღ★✿★。”(《邓小平文选》第3卷ღ★✿★,第163页ღ★✿★。)要“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ღ★✿★,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ღ★✿★,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ღ★✿★。”(《邓小平文选》第2卷ღ★✿★,第254页ღ★✿★。)邓小平同志在三中全会后提出的这一整套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与原则ღ★✿★,不仅具有鲜明的现实性和针对性ღ★✿★,而且具有严谨的理论性和规律性ღ★✿★,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和基本要求ღ★✿★。

  邓小平同志在谈政治体制改革时ღ★✿★,曾经指出ღ★✿★:“要通过改革ღ★✿★,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ღ★✿★,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ღ★✿★。”在这里ღ★✿★,他把处理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问题ღ★✿★,放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的和关键性的地位ღ★✿★,可见他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ღ★✿★。从小平同志有关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阐述以及他提出的一整套健全法制的要求和原则可以清楚看出ღ★✿★,他是坚持倡导法治的ღ★✿★。1978年以后ღ★✿★,法学界和政治学界曾经就法治与人治问题开展过一场大讨论ღ★✿★,出现过三种截然对立的观点ღ★✿★,即ღ★✿★:要法治ღ★✿★,不要人治ღ★✿★;法治与人治应当结合ღ★✿★;法治(依法治国或以法治国)概念不科学ღ★✿★、同“法制”概念没有什么区别ღ★✿★,应当抛弃ღ★✿★。在广大干部中对法治概念和依法治国的口号和方针也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和疑虑ღ★✿★。这就要求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根据我国经济ღ★✿★、政治和文化现实条件的变化和实践经验的积累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邓小平同志有关民主与法制的理论ღ★✿★。

  多年来新报跑狗ღ★✿★,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强调依法治国ღ★✿★。例如ღ★✿★,江泽民同志1989年9月2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曾郑重宣布ღ★✿★:“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ღ★✿★,也绝不能以党代法ღ★✿★。这也是新闻界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ღ★✿★,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ღ★✿★。”李鹏同志1994年给《中国法学》杂志的题辞是ღ★✿★:“以法治国ღ★✿★,依法行政”ღ★✿★。这是代表新一代中央领导的庄严承诺ღ★✿★。特别是近两年中央作出的“依法治国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ღ★✿★,已引起全国的普遍关注和拥护ღ★✿★。1996年2月8日新报跑狗ღ★✿★,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发表了《坚持实行依法治国ღ★✿★,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线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系列文件ღ★✿★,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ღ★✿★,已经郑重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ღ★✿★。特别是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ღ★✿★,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科学含义ღ★✿★、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ღ★✿★,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ღ★✿★;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ღ★✿★,并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ღ★✿★;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内突出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ღ★✿★,作了全面的规定ღ★✿★;并郑重地将这一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ღ★✿★。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ღ★✿★、丰富和发展ღ★✿★。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ღ★✿★。

  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ღ★✿★。坚持党的领导ღ★✿★,是保证国家能够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ღ★✿★,各项制度和方针ღ★✿★、政策能够符合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根本条件ღ★✿★。实行依法治国ღ★✿★,能够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ღ★✿★。党的领导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ღ★✿★。这实质上是一个民主问题ღ★✿★。民主是个抽象的概念ღ★✿★,但有丰富的具体内容ღ★✿★。现代民主基本上包括一个核心ღ★✿★,四个内容ღ★✿★。一个核心是指“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的原则ღ★✿★。我国宪法规定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ღ★✿★。四个方面的内容是指ღ★✿★:一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应得到充分保障ღ★✿★;二是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民主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如国家机构内部立法ღ★✿★、行政ღ★✿★、司法机关ღ★✿★,要实行分工与制约ღ★✿★;三是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ღ★✿★;四是民主方法ღ★✿★,如要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ღ★✿★、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ღ★✿★、不搞一言堂ღ★✿★、让人讲话等ღ★✿★。现代民主的实现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ღ★✿★。在我国ღ★✿★,12亿人民不可能人人都去执掌政权ღ★✿★,而只能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政权机关ღ★✿★,代表人民行使权力ღ★✿★。为了保证这种权力的行使能符合人民的利益ღ★✿★,根本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ღ★✿★,并保证这种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ღ★✿★,来确保政府为人民服务ღ★✿★,为公众谋利益ღ★✿★。在这种情况下ღ★✿★,政权机构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严格依法办事ღ★✿★,就是按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办事ღ★✿★,就是从根本上体现了并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ღ★✿★。否则ღ★✿★,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有可能认为自己是可以按个人的认识ღ★✿★、愿望ღ★✿★、意见和主张任意处理各种问题的ღ★✿★,自己的权力是无限的ღ★✿★,是可以不按民主程序办事的ღ★✿★,就有可能滥用权力ღ★✿★,使“公仆”蜕变为“主人”ღ★✿★。同时ღ★✿★,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ღ★✿★,公民的各种权利ღ★✿★,权力的民主配置ღ★✿★、民主程序和民主方法等等ღ★✿★,如果没有完备和良好的具有极大权威的法律予以全面确认和切实保障ღ★✿★,是根本靠不住的ღ★✿★。十年“文革”的悲剧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ღ★✿★。当时ღ★✿★,人代会有十年之久没有召开ღ★✿★,宪法这一根本大法成了一张废纸ღ★✿★,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终于成了“文革”浩劫之所以能够发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ღ★✿★。正是鉴于这一教训ღ★✿★,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ღ★✿★。在法制健全的条件下ღ★✿★,公民权利的行使ღ★✿★,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ღ★✿★;公民的权利如果遭到侵犯ღ★✿★,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救济ღ★✿★。

  计划经济的经济主体隶属于政府ღ★✿★,计划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ღ★✿★,容易造成经济主体应有的物质利益被忽视ღ★✿★,经济自身的价值规律ღ★✿★、竞争规律等不被尊重ღ★✿★,维系这种经济关系的主要方法是行政手段ღ★✿★。在这种体制下ღ★✿★,由于经济权力的高度集中ღ★✿★,法律手段丧失了独立的品格ღ★✿★,其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ღ★✿★。因此ღ★✿★,计划经济内在地要求人治而不是法制ღ★✿★。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为基础的经济形式ღ★✿★,一切经济活动和行为都要遵循价值规律ღ★✿★,各种生产要素都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ღ★✿★,通过竞争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ღ★✿★,实现各主体之间的平等ღ★✿★、自由的交易和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ღ★✿★。它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之间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并且承认其各自物质利益的基础之上ღ★✿★。利益主体多元化ღ★✿★、经济产权明晰化ღ★✿★、运行机制竞争化ღ★✿★、市场行为规范化ღ★✿★、宏观调控科学化是它的主要特征ღ★✿★。具有自主ღ★✿★、平等ღ★✿★、诚信ღ★✿★、竞争等属性的这种经济形态ღ★✿★,除了依赖经济规律来运作ღ★✿★,同时又主要依赖法律手段来维系ღ★✿★,它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律的规范ღ★✿★、引导ღ★✿★、制约ღ★✿★、保障和服务ღ★✿★。此外ღ★✿★,在今天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格局下ღ★✿★,我国的经济必须参与国际大循环ღ★✿★,扩大对外贸易ღ★✿★,引进先进技术和国外资金ღ★✿★,开展科技文化的广泛交流ღ★✿★。这也要求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ღ★✿★。可见ღ★✿★,市场经济内在地要求“法治”而不是“人治”ღ★✿★。

  在中外历史上ღ★✿★,从字源看ღ★✿★,“法”字一出现就具有正义ღ★✿★、公正等含义ღ★✿★。中国古代ღ★✿★,“法”字象征一种可以判明是非曲直和正义与否的独角兽ღ★✿★。西方古代ღ★✿★,法早已被比喻为是一手拿宝剑ღ★✿★、一手拿天平的正义女神ღ★✿★。法存在的合理性ღ★✿★,根源于人类社会生活本身始终存在的三个主要矛盾ღ★✿★,即ღ★✿★:个人与社会的矛盾ღ★✿★、秩序与自由的矛盾ღ★✿★、权威与服从的矛盾ღ★✿★。如果人类社会没有法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ღ★✿★,社会正义必将难以维护ღ★✿★,社会自身的发展和存在都成问题ღ★✿★。法的一般性ღ★✿★、平等性ღ★✿★、公开性和不溯及既往性ღ★✿★,是法自身的特性ღ★✿★。法必须要求任何人都遵守ღ★✿★,必须对任何人是一个标准ღ★✿★,否则法就没有权威而失去作用ღ★✿★。法不能用人们并不知道的内部规定去处罚人们的行为ღ★✿★,也不能用现在的规定去处理人们过去发生的行为ღ★✿★,否则是不公道的ღ★✿★。这也决定了法的正义性ღ★✿★。

  每一历史时代ღ★✿★,法的内容与形式以及法的精神ღ★✿★,都同该时代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息息相关ღ★✿★,密不可分ღ★✿★,彼此适应ღ★✿★,是该时代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标尺ღ★✿★。一部由低级状态向高级状态演变的法律制度和思想史ღ★✿★,是整个人类文明由低级状态向高级状态发展历史的一个缩影(民主与法制是属于制度文明的范畴)ღ★✿★。在现今的历史条件下ღ★✿★,家长制ღ★✿★、一言堂ღ★✿★、搞特权ღ★✿★、权大于法ღ★✿★、政府权力不受法律任何制约ღ★✿★,公民权利得不到法律有效保障ღ★✿★,当然是不文明的ღ★✿★。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律ღ★✿★,要么专制主义盛行ღ★✿★,要么无政府主义猖獗ღ★✿★,自然也是不文明的ღ★✿★。

  法律集中了多数人的智慧ღ★✿★,反映了事物的发展规律ღ★✿★,法律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ღ★✿★,不会因政府的更迭和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随意改变ღ★✿★。由于这种种原因ღ★✿★,只有实行依法治国ღ★✿★,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ღ★✿★。这个道理已为以往不少思想家ღ★✿★、政治家所充分阐述ღ★✿★,并被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ღ★✿★。

  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ღ★✿★,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ღ★✿★,曾经历过一个曲折的过程ღ★✿★。半个世纪前ღ★✿★,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共产党在执掌全国政权后怎样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ღ★✿★,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这一问题时ღ★✿★,曾经正确地指出ღ★✿★:“我们已经找到新路ღ★✿★,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ღ★✿★。这条新路ღ★✿★,就是民主ღ★✿★。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ღ★✿★,政府才不敢松懈ღ★✿★。只有人人起来负责ღ★✿★,才不会人亡政息ღ★✿★。”(黄炎培《延安归来》ღ★✿★。)建国后到1956年这一时期ღ★✿★,民主与法制建设成就显著ღ★✿★。但是由于国际(如波匈事件)与国内的复杂原因ღ★✿★,自1957年后ღ★✿★,“左”的指导方针开始抬头ღ★✿★,人治思想上升ღ★✿★,法治思想削弱ღ★✿★,并愈演愈烈ღ★✿★。因而导致民主与法制不健全ღ★✿★,终于成为十年“文革”这场历史性悲剧得以发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ღ★✿★,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际和国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ღ★✿★,就如何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ღ★✿★,发表了一系列我们在前面已经部分引证的精辟见解和科学论断ღ★✿★。我个人认为ღ★✿★,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意义ღ★✿★,这一条是最重要的ღ★✿★。

  根据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报告的基本思想ღ★✿★,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ღ★✿★,主要应具有以下一些原则和要求ღ★✿★:

  (一)要建立一个部门齐全ღ★✿★、结构严谨ღ★✿★、内部和谐ღ★✿★、体例科学和协调发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ღ★✿★。这种法律应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ღ★✿★。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ღ★✿★。同时ღ★✿★,法律还必须制定得好ღ★✿★。好的标准ღ★✿★,一是内容上的ღ★✿★,二是形式上的ღ★✿★。不好的法律可以对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起相反的作用ღ★✿★。

  从法的形式方面看ღ★✿★,所谓法的“部门齐全”是指ღ★✿★,凡是社会生活需要法律作出规范和调整的领域ღ★✿★,都应制定相应的法律ღ★✿★、行政法规ღ★✿★、地方性法规和各种规章ღ★✿★,从而形成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ღ★✿★,使各方面都能“有法可依”ღ★✿★。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ღ★✿★:“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ღ★✿★。”

  我国的立法任务还很繁重ღ★✿★,要加快立法进程ღ★✿★,填补法律空白ღ★✿★。法的“结构严谨”是指法律部门彼此之间ღ★✿★、法律效力等级之间ღ★✿★、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ღ★✿★,应做到成龙配套ღ★✿★、界限分明ღ★✿★、彼此衔接ღ★✿★。例如ღ★✿★,宪法的不少原则规定需要有法律ღ★✿★、法规使其具体化和法律化ღ★✿★,否则宪法的某些规定就会形同虚设ღ★✿★,影响宪法的作用和权威ღ★✿★。又如ღ★✿★,从宪法ღ★✿★、基本法律和法律直到省会市ღ★✿★、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ღ★✿★,是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ღ★✿★,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和界限必须清楚ღ★✿★。这方面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新报跑狗ღ★✿★。省级地方性法规与部委规章哪个效力高?出现矛盾怎么办?看法就不一致ღ★✿★。立法权限的划分也有这个问题ღ★✿★,包括中央究竟有哪些专属立法权ღ★✿★,地方不能搞ღ★✿★;哪些是中央与地方所共有?省级人大与省政府之间ღ★✿★、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与它的常委会之间ღ★✿★,其立法权的界限也不是很清楚ღ★✿★。法的“内部和谐”是指法的各个部门ღ★✿★、各种规范之间要和谐一致ღ★✿★,前后左右不应彼此重复和相互矛盾ღ★✿★。现在地方立法中相互攀比ღ★✿★、重复立法的现象比较严重ღ★✿★。有的实施细则几十条ღ★✿★,新的内容只有几条ღ★✿★。既浪费人力物力ღ★✿★,也影响上位法的权威ღ★✿★。应当是有几条规定几条ღ★✿★,用一定形式加以公布就可以了ღ★✿★。法律规定彼此之间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ღ★✿★,我们也还缺乏一种监督机制来处理这种法律冲突ღ★✿★。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律适用中作过大量法律解释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ღ★✿★,但由于法律解释制度过于原则ღ★✿★,最高人民法院的个别解释存在有改变法律规定的情况ღ★✿★,这是不得已而为之ღ★✿★。法律都是比较概括的ღ★✿★、原则的ღ★✿★,而社会生活却是复杂ღ★✿★、多变的ღ★✿★,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国的法律解释制度ღ★✿★。法的“体例科学”是指法的名称要规范ღ★✿★,以便执法与守法的人一看名称就知道它的效力等级ღ★✿★;法的用语ღ★✿★、法的公布与法的生效等也都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ღ★✿★。法的“协调发展”是指法的体系是发展变化的ღ★✿★,立法要做到同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ღ★✿★、同制度改革的进程ღ★✿★、同新的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提出相协调ღ★✿★、一致与和谐ღ★✿★。以上这些问题主要应通过我们将要制定立法法ღ★✿★、制定好立法长远规划和五年计划加以妥善地解决ღ★✿★。

  一是ღ★✿★,我们的法律应当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ღ★✿★,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ღ★✿★。法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ღ★✿★,它通过自身固有的规范ღ★✿★、指引ღ★✿★、统一ღ★✿★、评价ღ★✿★、预测ღ★✿★、教育及惩戒等功能ღ★✿★,来认可ღ★✿★、调节以至新创种种社会关系ღ★✿★,这是法的独特作用ღ★✿★。任何社会关系实际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ღ★✿★。法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ღ★✿★,它通过自身固有的规范ღ★✿★、指引ღ★✿★、统一ღ★✿★、评价ღ★✿★、预测ღ★✿★、教育及惩戒等功能ღ★✿★,来认可ღ★✿★、调节以至新创种种社会关系ღ★✿★,这是法的独特作用ღ★✿★。任何社会关系实际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ღ★✿★。因此ღ★✿★,依一定的伦理道德观念来处理与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ღ★✿★、集体与集体之间ღ★✿★、国家ღ★✿★、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追求ღ★✿★、分配和享有ღ★✿★,是所有法律的共同本质ღ★✿★。兼顾国家ღ★✿★、集体与个人的利益ღ★✿★,并使其协调发展ღ★✿★,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ღ★✿★。现在ღ★✿★,部门立法较为普遍ღ★✿★,部门之间争权夺利ღ★✿★,或只考虑部门利益而不顾整体利益的现象是比较严重的ღ★✿★。可以考虑的解决方法是ღ★✿★,法律起草的主管单位ღ★✿★,应当主要由中央与省级立法机构(包括专门委员会和法制工作机构)负责ღ★✿★;法的起草小组应有各方面的人士参加ღ★✿★,有条件的还可以专门委托法律专家或其他方面专家组成小组负责法的起草ღ★✿★。

  二是ღ★✿★,要处理好权利与义务ღ★✿★、行使权力与保障权利的关系ღ★✿★。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ღ★✿★,在这个意义上说ღ★✿★,法学也可以称为“权利之学”ღ★✿★。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到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ღ★✿★,特别是民法ღ★✿★、商法和经济法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ღ★✿★,无不以权利的保障作为中心和出发点ღ★✿★。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在建国后党的纲领性文件上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ღ★✿★。权利与义务不可分ღ★✿★,但是在两者的关系中ღ★✿★,权利应处于主导地位ღ★✿★。法的目的应当是为全人类谋利益ღ★✿★。权利是目的ღ★✿★,义务是手段ღ★✿★,权利是义务存在的根据和意义ღ★✿★,法律设定义务就在于保障人们的人身人格权利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ღ★✿★、政治权利与自由新报跑狗ღ★✿★。现代法的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应当是以权利的保障作为基础和中心环节ღ★✿★。立法中ღ★✿★,规定政府必要的管理ღ★✿★、公民应尽的义务ღ★✿★、权利行使的界限ღ★✿★,都是必要的ღ★✿★。但是立法的重心和它的基本出发点应当是保障权利ღ★✿★。现在有些部门的立法并没有完全贯彻这一精神ღ★✿★,如只强调公民(还有法人)应尽的义务ღ★✿★,而不重视对他们的权利的保障ღ★✿★;只关注本部门职权的扩大ღ★✿★,而不重视自身权力的监督和制约ღ★✿★。

  (二)社会主义法制应当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ღ★✿★,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ღ★✿★,实现民主的法制化与法制的民主化

  “民主的法制化”是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各个方面ღ★✿★,它的全部内容ღ★✿★,都要运用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ღ★✿★,使其具有稳定性ღ★✿★、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ღ★✿★。民主制度的建设是一个发展过程ღ★✿★,法律可以也应当为民主制度的改革服务ღ★✿★。党政各级领导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民主的新的内容与新的形式ღ★✿★,只有用法律和制度确认与固定下来ღ★✿★,民主才能不断丰富和发展ღ★✿★。民主的法律化ღ★✿★、制度化包括两层含义ღ★✿★、两种作用ღ★✿★:法制对公民权利的确认ღ★✿★,既保证它不受侵犯ღ★✿★,也防止它被人们滥用ღ★✿★;法律赋予各级领导人员以种种权力ღ★✿★,既保证这种权力的充分行使ღ★✿★,也限制他们的越权和对权力的滥用ღ★✿★。

  “法制的民主化”是指法律以及相关的立法ღ★✿★、司法ღ★✿★、执法等方面的制度ღ★✿★,都要体现民主精神和原则ღ★✿★。例如在立法中ღ★✿★,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ღ★✿★;法律起草小组要有各方面人员包括专家参加ღ★✿★;法律在起草过程中要广泛和反复征求各方面人士ღ★✿★、利害相对人和群众的意见ღ★✿★,举行必要的专家论证会ღ★✿★、利害关系人的听证会ღ★✿★;要让人大代表或常委会成员提前得到法律草案及各种资料以使他们有足够时间作审议法律草案的准备ღ★✿★;审议法律草案时除小组会ღ★✿★、联组会外ღ★✿★,还要在全体会议上进行必要的和充分的辩论ღ★✿★;修正案的提出和讨论ღ★✿★、审议需要有具体的程序ღ★✿★;省级(自治区除外)人大立法不能全由常委会通过而大会从不讨论制定地方性法规ღ★✿★;规章的制定不能只是某一市长或副市长签字而不经领导集体讨论就公布生效ღ★✿★,等等ღ★✿★。所有这些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ღ★✿★。最近李鹏同志反复强调立法要走群众路线ღ★✿★,并提出重要法律草案应在报上公布ღ★✿★,交全民讨论ღ★✿★。这是一项重大原则和重大改革ღ★✿★。民主立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ღ★✿★,也是科学立法ღ★✿★、提高立法质量的保证ღ★✿★。司法和执法中的民主原则ღ★✿★,也都需要通过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进行具体制度的改革逐步完善ღ★✿★。

  树立法律的权威ღ★✿★,关键是切实有效地实施法律ღ★✿★。法得不到严格执行和遵守ღ★✿★,等于一张废纸ღ★✿★。李鹏同志指出ღ★✿★:“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ღ★✿★,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ღ★✿★。”(1997年12月25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ღ★✿★。)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严格执行和遵守是一项系统工程ღ★✿★,应抓住关键环节ღ★✿★,实行综合治理ღ★✿★。

  1.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人以及广大党员模范地遵守法律ღ★✿★,严格依法办事ღ★✿★,对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ღ★✿★。这是由我们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所决定的ღ★✿★,也同我们党内不少同志过去不大重视依法办事的传统和习惯有关ღ★✿★。“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一根本原则ღ★✿★,已经写进党章ღ★✿★,其精神在现行宪法中也有明确规定ღ★✿★。为了实现这一原则ღ★✿★,需要在党的领导方式上作一些具体制度上的改革ღ★✿★,总的原则应是贯彻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进一步解决“以党代政”和“以党代法”的问题ღ★✿★。例如ღ★✿★,某些方面需要也可以由政府去办的事情ღ★✿★,党的办事机构不宜越俎代庖ღ★✿★。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制定出新的政策后ღ★✿★,要及时修改已过时的法律规定ღ★✿★,避免新的政策同原有过时法律规定长期脱节ღ★✿★。在制定法律过程中ღ★✿★,应充分发扬民主ღ★✿★,允许人大代表ღ★✿★、党外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提出某些补充和修改意见ღ★✿★,使党的政策更加丰富和完善等ღ★✿★。在这里ღ★✿★,提高全党同志的认识是前提ღ★✿★。邓小平同志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曾尖锐指出ღ★✿★,我们绝不能像国民党那样搞“以党治国”ღ★✿★,因为那“是麻痹党ღ★✿★、腐化党ღ★✿★、破坏党ღ★✿★、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ღ★✿★。为此ღ★✿★,他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ღ★✿★,在今天仍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ღ★✿★。一是党的“真正的优势要表现在群众拥护上”ღ★✿★,“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ღ★✿★。要保持党在政治上的优势ღ★✿★,关键要靠我们自己路线和政策的正确ღ★✿★,从而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ღ★✿★。二是不应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ღ★✿★,甚至“党员高于一切”ღ★✿★;要避免“不细心地去研究政策ღ★✿★,忙于事务上的干涉政权ღ★✿★,放松了政治领导ღ★✿★。”三是办事不能“尚简单避复杂”ღ★✿★,不能“以为一切问题只要党员占多数ღ★✿★,一举手万事皆迎刃而解”ღ★✿★。(《邓小平文选》第1卷ღ★✿★,第10-12页ღ★✿★。)现在有些同志对搞差额选举忧心忡忡ღ★✿★,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ღ★✿★。

  2.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重要环节ღ★✿★,对维护法的权威和尊严意义重大ღ★✿★。我国的法律约有百分之八十是需要行政机关执行和贯彻实施的ღ★✿★。相对于立法和司法来说ღ★✿★,行政具有自身的特点ღ★✿★:它内容丰富ღ★✿★,涉及的领域广阔ღ★✿★,工作具有连续性ღ★✿★,是国家与公民打交道最多的领域ღ★✿★。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ღ★✿★,行政权还具有主动性ღ★✿★。为了适应迅速多变的客观现实ღ★✿★,行政权的行使还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ღ★✿★,法律的自由裁量权相对较大ღ★✿★。因此ღ★✿★,行政权必须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ღ★✿★。依法行政应是我国行政机关的一项最根本的活动准则ღ★✿★。现在行政立法实践已取得长足进步ღ★✿★。今后ღ★✿★,行政立法任务仍然很重ღ★✿★,特别是行政程序方面的法规ღ★✿★、规章的制定应优先考虑ღ★✿★。但是ღ★✿★,今后最根本的还是要采取各种综合性措施ღ★✿★,包括加强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ღ★✿★,来保证行政机关能依法行政ღ★✿★。实践证明ღ★✿★,各级人大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包括开展执法检查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等ღ★✿★,成效十分显著ღ★✿★。这方面的工作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化ღ★✿★、程序化ღ★✿★、制度化ღ★✿★。

  3.完善民主监督制度ღ★✿★。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此已作了全面的系统的论述和规定ღ★✿★。民主监督的主要目的是克服权力腐败ღ★✿★,防止权力滥用ღ★✿★。权力腐败与滥用是各种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ღ★✿★,也是其他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ღ★✿★。对国家权力的监督ღ★✿★,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和渠道ღ★✿★:①以国家法律监督国家权力ღ★✿★,包括以法律明确规范与界定各种权力的内容和行使程序ღ★✿★。②以国家权力监督国家权力ღ★✿★,包括国家权力机关ღ★✿★、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ღ★✿★。③以公民权利监督国家权力ღ★✿★,包括公民的检举ღ★✿★、揭发ღ★✿★、控告和舆论工具的监督ღ★✿★。④以社会权力监督国家权力ღ★✿★,包括民主党派ღ★✿★、工青妇ღ★✿★、行业组织的监督ღ★✿★。按照十五大报告的基本要求ღ★✿★,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民主监督体系ღ★✿★,加大其力度ღ★✿★,是维护法律权威ღ★✿★、保证法律切实实施的重要一环ღ★✿★。

  4.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ღ★✿★。这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ღ★✿★。我国现行的各项实体法和程序法也都贯彻和体现了这一原则ღ★✿★。在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以及在法律上实现真正的平等ღ★✿★,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ღ★✿★;坚持这一原则ღ★✿★,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条件ღ★✿★。由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ღ★✿★,这一原则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力地反对了各种特权思想和特权人物ღ★✿★,维护了公民的权益ღ★✿★,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ღ★✿★。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及其它方面的原因ღ★✿★,在实际生活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ღ★✿★,仍然是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ღ★✿★。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司法改革ღ★✿★,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ღ★✿★。现代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司法独立ღ★✿★。这一原则已被现今各国宪法所普遍采用ღ★✿★。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ღ★✿★,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不受外界非法干扰ღ★✿★,以保证案件审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ღ★✿★,做到以事实为根据ღ★✿★,以法律为准绳ღ★✿★。目前ღ★✿★,保证司法独立ღ★✿★、公正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ღ★✿★:1.要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坚持司法独立的关系ღ★✿★。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路线ღ★✿★、方针ღ★✿★、政策的领导ღ★✿★,是配备干部ღ★✿★,教育和监督司法干部严格依法办事ღ★✿★,但不宜参与和干预具体案件的审理ღ★✿★。1979年党中央的第64号文件已经决定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ღ★✿★,但少数地方仍未贯彻执行ღ★✿★。宪法明确规定ღ★✿★,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分别由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独立行使ღ★✿★,应在实践中切实落实这一规定ღ★✿★。2.现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ღ★✿★。一个可以考虑的建议是ღ★✿★,成立跨省ღ★✿★、市的地区法院ღ★✿★,领导成员由全国人大任免ღ★✿★,经费由国库开支ღ★✿★,负责管辖某些跨省ღ★✿★、市而又争议标的巨大的案件ღ★✿★。3.切实执行宪法和三大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公开审理案件的制度ღ★✿★。将案件审理置于广大公民监督之下ღ★✿★,是案件的审理达到客观ღ★✿★、公正与廉洁的重要保证ღ★✿★。“暗箱操作”很难避免出现金钱案ღ★✿★、关系案ღ★✿★、人情案和外界非法干预ღ★✿★。4.切实健全与加强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ღ★✿★。各级人大是否可以监督个别具体案件?我个人认为ღ★✿★,各级人大对极个别社会影响特别重大而又有一定根据表明案件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件ღ★✿★,可以组织专门的委员会或小组进行调查研究ღ★✿★,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ღ★✿★,但不应对该案件作出最终决定ღ★✿★,而仍应交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或规定某种新的程序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ღ★✿★。这是符合宪法精神的ღ★✿★。

  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ღ★✿★。自1985年以来ღ★✿★,我国先后进行了“一五普法”ღ★✿★、“二五普法”ღ★✿★,现在“三五普法”正在全国全面推开ღ★✿★。如此规模巨大的法律传播运动ღ★✿★,在世界历史上是罕见的ღ★✿★。我国人口有12亿ღ★✿★。如果我们把这一工作坚持开展下去ღ★✿★,再经过几个五年ღ★✿★,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将会发生根本变化ღ★✿★,并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最广泛的群众思想基础和最良好的法律文化环境ღ★✿★。

  我国自1986年以来在普法教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依法治理”活动ღ★✿★,是一种很成功的实践ღ★✿★,目前已在30个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普遍推开ღ★✿★。现在绝大部分省(市ღ★✿★、区)ღ★✿★,由省(市ღ★✿★、区)委作决定ღ★✿★、人大作决议ღ★✿★、政府作规划ღ★✿★,比较系统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ღ★✿★。依法治理包括区域治理ღ★✿★、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ღ★✿★,内容涉及立法(还有行业与基层的建章立制)ღ★✿★、执法ღ★✿★、司法ღ★✿★、护法(法律监督)ღ★✿★、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ღ★✿★,是一个多层次ღ★✿★、全方位的系统工程ღ★✿★。现在它已经或正在超越“学法必须用法”的视角和把依法治理仅仅当作普法的一个环节的眼界ღ★✿★,发展成为一个把依法治国方针和措施从中央推向各级地方新利18体育娱乐在线网页版ღ★✿★、各行各业和所有基层单位的宏伟局面ღ★✿★。这是党ღ★✿★、人大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加以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ღ★✿★。在依法治理中ღ★✿★,各级人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ღ★✿★,是一个新课题ღ★✿★,有必要将这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ღ★✿★。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ღ★✿★,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系统工程ღ★✿★,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ღ★✿★。十五大报告指出ღ★✿★:“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ღ★✿★、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ღ★✿★,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ღ★✿★,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ღ★✿★、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ღ★✿★。”在我国ღ★✿★,党的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ღ★✿★,是国家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ღ★✿★、各项制度和政策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保证ღ★✿★。那种把实行依法治国同坚持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的观点是不正确的ღ★✿★。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ღ★✿★。它同我国的物质文明ღ★✿★、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必然是同步进行ღ★✿★,并相互依存ღ★✿★、相互影响ღ★✿★、相互制约ღ★✿★。我国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还不高ღ★✿★。正如李鹏同志所指出ღ★✿★:“依法治国是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ღ★✿★,它涉及到一系列观念的更新和制度的改革ღ★✿★,其深度和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ღ★✿★。我国人口众多ღ★✿★,幅员辽阔新报跑狗ღ★✿★,情况复杂ღ★✿★,经验的积累也需要一个过程ღ★✿★。因此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领导ღ★✿★、有组织ღ★✿★、有计划ღ★✿★、有步骤地进行ღ★✿★。我们既不能停步不前ღ★✿★,也不可操之过急ღ★✿★。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强大的生命力ღ★✿★。实行依法治国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ღ★✿★,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ღ★✿★。以邓小平理论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ღ★✿★,在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ღ★✿★,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ღ★✿★,我们就一定能够坚定地沿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前进ღ★✿★,并达到我们的目的ღ★✿★,为中国人民的幸福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ღ★✿★。

  李步云ღ★✿★,男ღ★✿★,1933年8月生ღ★✿★,湖南娄底人ღ★✿★。1949年参加工作ღ★✿★,1965年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ღ★✿★、学术委员会委员ღ★✿★,研究生院教授ღ★✿★、博士生导师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ღ★✿★,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ღ★✿★。控股集团ღ★✿★,股市消息ღ★✿★,投资者消息ღ★✿★,招聘消息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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